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,只是考核近三年的科研項目,主要體現在RD研發表格和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上,這個對中介機構和企業來說,都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,到現在為止,沒有一家中介機構解釋是一樣的,都是對他的概念進行各自理解的基礎上分析后,得出一套自己的理念。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的主要判斷依據有:產品、服務、樣品、樣機四項。 產品:公司經過自主研發的,自己生產或者委托生產的產品,只要是自己擁有知識產權的產品都可以算,同一種產品銷售多次,只能算作一次; 服務:為客戶提供技術服務等四技合同的,開具地稅服務發票的,同一種類技術服務合同只能算一次; 樣品和樣機:區別在于,樣品只是一個單一的、不能分解的物品,比如打印機里的墨盒、電腦里的硬盤;而樣機是由很多物品組成的機器類的設備,比如打印機、電腦、醫療器械等。因為正常的生產企業,在流水線上,每到一個階段都會有成果出現,這個時候就需要對成果進行檢測或者檢驗,提供第三方的報告書,在這里,需要提供檢測/檢驗報告,樣品、樣機的立體照片。
(1)符合《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技術目錄》并且完成實驗室或中試工作,擬實施生產或試銷售的成果轉化項目;
(2)企業引進國外成果消化吸收或二次開發,形成新產品新技術的項目;
(3)在上海注冊的法人、自然人或擬在上海注冊的外省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。
外資企業:
(1)投資國內高新科技成果(或專利技術),在本市實施轉化的;
(2)引進國外技術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有創新,并形成技術、新產品;
(3)引進國外尚未轉化的高科技成果(或專利),在本市實施轉化的;
(4)自行研制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。
(1)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(簡稱“認定申請書”)。
(2)相關的證明材料:
(1)與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:發明專利證書或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證明材料、實用新型專利證書、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等。依法經有關部門備案的知識產權獨占許可合同,受讓、受贈、并購合同等權益關系證明材料。
(2)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,特種經營行業的生產許可資質證明。
(3)企業上年度及項目申報前1個月的資產負債表。
(4)項目所形成產品的相關資質:有關檢測機構2年內出具的產品質量性能檢測報告;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,須提供特殊
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;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,須提供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。
除以上材料外,項目申報單位可提供其他輔助材料。